解鈴還需戲鈴人—2021北藝大全國碩博士生戲劇學術論文研討會
教學工坊
2021-12-10
撰文/戲劇所 王思蘋
台北藝術大學戲劇系每年秋季皆會舉行全國碩博士生學術論文研討會,旨在讓就讀藝術大學的碩博士研究生們,有一個平台與學術前輩及同輩們相互交流。本研討會近幾年的徵稿條件十分簡單,但凡「具有碩博士生身分、不限任何院校及系所,只要論文主題和戲劇∕戲曲相關即可報名參與。」,如此寬廣的限制讓投稿稿件主旨包羅萬象,許多不同領域的交織在這次投稿的內容之中,如:〈戲曲在電影中的作用以《醉.生夢死》《血觀音》為例〉,劉珈后討論以傳統戲曲音樂至電影的應用、李孟潔在〈青春多稜鏡:青少年儀式劇場〉中,以臺南民俗活動出發,探討青少年劇場∕儀式劇場的聯繫,與「青少年」這個過渡身分的轉變與自我認同……,以戲曲∕電影、轉變認同等角度來探討各種戲劇的可能,使各式觀點交織,北藝大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場合,讓學術研究者能夠彼此激盪。
每年北藝大的徵稿時間約略在六月末時截止、十月末舉行。然而,今年從五月中起碰上三級警戒,一度也讓主辦單位討論是否取消亦或是全部改為線上,隨著疫情趨緩,最終決定以半實體半線上的形式進行——開放發表人與評論人至現場,觀眾則以線上會議的方式參與,既遵守了疫情期間空間承載量的同時,以線上的方式開放,也讓更多觀眾能夠參與討論。
筆者曾經歷過主辦單位及觀眾的身分,站在籌備的角度上,能夠體會到此次舉辦的不易。以開放觀眾線上參與的方式,就代表的主辦單位必須規劃設備的建制以及難以掌握的訊號問題。訊號不穩定或延遲時,造成了線上觀眾無法即時聽見研討會內容,不過主辦單位迅速地排除了異狀,想必會前已演練過多次的緊急狀況處理;此外,由於研討會的發表篇數眾多,造就時程必須縮短,因此壓縮了評論人及觀眾提問的時間。在此次議事規則上,觀眾提問時間為三十秒,由於疫情的關係,線上觀眾多於現場觀眾,且為文字提問而非聲音,因此這條規則,似乎不適用於所有觀眾。而對於發表人而言,評論人的意見至關重要,是否能夠延續時長,是後續值得討論的議題,使評論人可以完整的表達,也或許在邀請評論人時,一併告知評論時間,以避免在現場,提醒鈴聲響不停的狀況發生。
本文紀錄兩篇論文發表,分別為:潘鴻瑞〈面具與觀眾——以《聖薩爾瓦多的邂逅》演出創作為分析〉與莊淑婉〈紀錄劇場中的審判事件——以彼得.懷斯《調查》為例〉,這兩篇的評論人分別為:北藝大戲劇系何一梵老師及陳建成老師。
潘鴻瑞在〈面具與觀眾——以《聖薩爾瓦多的邂逅》演出創作為分析〉這篇論文中,詳細記載關於《聖薩爾瓦多的邂逅》這場音樂劇演出的創作背景。文章中梳理位於基隆和平島上聖薩爾瓦多城的歷史脈絡,並以其為藍本,創作出劇本《聖薩爾瓦多的邂逅》,內容敘述一位在地青年在面臨現實的壓力與自我及家鄉困境時,內心的糾結與抉擇。對此,在這齣音樂劇的最後,團隊以投影幕的呈現文字,對觀眾進行詢問「當家鄉需要你的時候,會選擇參與或是旁觀?」[1]。
(圖一)發表環節,研究生潘鴻瑞。
在本篇論文中,發表人旨在「運用面具解決聖劇角色國籍設定問題、舞台調度,而符號設定能否成立,決定於觀眾判別真實與虛構的理性判斷力」[2],試圖運用面具符號的元素,來解決創作上歷史設定的問題,並仰賴觀眾判別虛實的理性判斷力,來作為解決的方式。
(圖二)評論環節,何一梵老師。
進入評論環節,何一梵老師給予文章許多建議。在這之中吸引筆者注意並有共感的,是發表人於臨近論文結尾段落提及:「而聖劇能否以演出分析做對象?答案是否定的。」[3],其理由為因現場並無專業劇評家及研究者,且演後紀錄無法作為觀劇當下感受的再現。但這不免讓讀者產生疑惑——既然此劇無法作為分析對象,那為何仍以其作為內容書寫?可惜的是,在最後發表人回答環節,針對這點並無特別做回應,以至無法得到一個清晰的答覆,令人留下匪夷所思的印象。
〈紀錄劇場中的審判事件——以彼得.懷斯《調查》為例〉一文,則藉由紀錄劇場(Documentary theatre)形式創作的劇本《調查》(The Investigation),反映在法蘭克福審判背後社會與政治上的問題。
首先,紀錄劇場一詞在西方早已有自身發展歷史,但相較於台灣等國家,仍是一個較新的詞彙,此概念直到耿一偉老師談及,才逐漸地受到關注。因此,發表者第一步便梳理了彼得.懷斯(Peter Weiss)對於紀錄劇場所下的十四個原則,從中定義出紀錄劇場的核心——「紀錄劇場不等同於直接的政治活動,但是具有高度的政治性質。……不能夠放棄藝術的特性,如果沒有藝術的部分,紀錄劇場將無法有效發揮作用,……。」[4]。紀錄劇場的意圖並不在還原真實,與歷史事件相比,也不可能完整的複製當時的處境。因此,以其作為藝術形式所編輯的真實,能當作集體真實中的一面向,讓觀眾有不同的面向去思考。
在彼得.懷斯《調查》一劇結尾的片段中,劇作家採用了被告的證詞,而非審判的結果作為結尾。在本劇中,懷斯刻意地不提及猶太人的證詞,雖也遭受批判,但其刻意模糊化的手法,或許才是懷斯的目的。劇作家本人便曾道:「我只用言語,受害者為我們提供證據的話,為我們喚醒這些事情,以使我們進行調查。」[5],換句話說,從此文字中便可清楚地知悉懷斯的意圖——他從來就不希望有一個「明確的」結果,而是希望透過一種「調查」(如同本劇名),以此對事實進行詢問。
(圖三)回應提問環節,(左)陳建成老師、(右)莊淑婉研究生。
陳建成老師針對本篇論文,首先提醒發表人在懷斯對於紀錄劇場的定義及《調查》一劇的創作裡面與手法是否有相呼應,在目前的論文中,只看見了定義及創作內容的各自敘述,對此,陳建成老師也建議發表人可以從劇作家擷取哪些關於(真實的)審判部分,並與本劇內容做對照,釐清紀錄劇場與本劇的聯繫。另外,評論人提及「審判本身會不會是一種表演?」的概念,來自於目前在國外研究紀錄劇場其中的一個面向,他也建議發表人可以試著討論此問題,——在戲劇中的審判∕真實審判的表演性,這個建議來自於評論人認為就目前論文脈絡而言,在各論證間的辯證似乎稍嫌薄弱,除了尚需多加說明以外,是否可以加入新的命題,也是發表人可以參考的。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研討會好比讀書會,有時不免讓人感受艱澀難懂,但有時不妨轉個念頭,將它作為一種聽故事的場合,必能獲益良多。感謝北藝大戲劇學系的努力,在疫情嚴峻至趨緩的時程中,仍堅持舉行,最後也期盼將研討能持續舉辦。
(圖四)研討會前師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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